野生石蛙能治脚抽筋天台一男子听信偏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陈栋通讯员唐峰陈晶颢叶琼琼
因为经常脚抽筋,台州市天台县男子苏某听信用野生石蛙做药引可以治疗脚抽筋的偏方,深夜入山涧捕抓野生石蛙做药引。殊不知野生石蛙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苏某也因此摊上了大事。
11月15日,天台县公安局平桥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辖区一溪涧内抓捕石蛙。接到举报后,平桥派出所立即派出警力跟进调查。当晚将近凌晨,民警通过摸排调查,很快锁定嫌疑人苏某,在其捕获完野生石蛙返回住处时将其拦截下来。
“我睡不着,去山上玩了一下。”面对民警关于他去向的询问,苏某百般狡辩,两手一摊说自己身上什么都没有,让民警可以搜。“工具包里的是什么东西?”苏某随身携带的工具包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里面又没有电瓶,我又不抓鱼。”苏某反复强调自己没有去电瓶抓鱼。
之后,民警让苏某打开所骑的电动车后尾箱时,苏某极不情愿地把车钥匙递给了民警。当民警打开箱子时,一个网袋映入眼帘,里面有物体在不断跳动着。苏某见瞒不住,道出实情:“里面没什么,就是几只青蛙。”“怎么抓来的?”“就用手抓的。”“这个抓来干嘛啊?”“晚上脚筋抽的厉害,抓来补一下。”“总共抓了多少只啊?”“15只!”面对民警接连询问,苏某不得不如实交代。
原来,家住天台县平桥镇某村的苏某年近六十,睡觉时脚经常抽筋,每每抽起筋来疼痛难忍,时常因为抽筋而睡不着觉。后来他在村里一老人那里,打听到有一偏方,就是用野生石蛙做药引入药,对脚抽筋症状有奇效,苏某深信不疑,便萌生了捕捉野生石蛙的想法。于是在15日深夜,苏某带上铁夹、照明灯、网袋等捕捉工具,骑上电动车到辖区一带的山涧,利用夜间照明、徒手捕捉的方法抓捕野生石蛙。正巧,苏某鬼鬼祟祟地行为被住在山上的村民发现,遂立即报警。
后民警又在苏某的住处找到多只野生石蛙。经专家鉴定,苏某口中所谓的“青蛙”,其实就是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野生石蛙。
据天台警方介绍,野生石蛙又称棘胸蛙,背面通体呈黑棕色或棕黄色,两眼间有深褐色横纹,生活在山涧小溪的石缝中,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多种。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因涉嫌非法狩猎,被天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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