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出台60条破解法律监督中梗阻

5月27日,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因群众反映的某个案件到当地法院调取案卷,县人民法院第一时间予以提供。

由于认识偏差和边界问题,调阅案件材料和信息难,在检察法律监督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5月25日,三门县出台的《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清单》明确:县检察院调阅诉讼卷宗的,县人民法院可以即时提供的,应当即时提供;各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向县检察院提供法律监督需要的案件材料和业务信息数据。

“一直以来,信息渠道不畅、缺乏必要的强制性保障措施,是制约检察监督开展的‘瓶颈’。现在县委出台相关责任清单60条,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为深入推进法律监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履职环境。”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敏佳说,“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涉及内容广泛,60条基本涵盖了目前县级层面的堵点和难点。”

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明确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和支持责任,让各执法司法单位互相配合、互相制约,防止过度执法,为社会公平筑起“防火墙”。三门出台的责任清单60条,是充分结合当下实际工作,将党的领导、责任落实、配合支持三个方面“贯穿始终”,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责任清单共十方面60条,明确县委领导责任,县委、县人大、县政协每年听取一次县检察院关于省委《意见》落实的情况汇报。明确县委政法委督导责任,对于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困难、分歧,统筹协调、专项督查。明确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等在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人才引进、干部交流等方面的责任,夯实工作基础。

同时,以清单形式,确定责任单位、防止责任交叉、杜绝推诿扯皮。特别规定,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对于县检察院的监督意见,要及时整改落实,并纳入单位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递交的年度述职报告,切实增强监督成效。

责任清单强化各部门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和配合,通过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完善司法办案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建设,畅通人民法院和公安局提供信息及相关案件材料的渠道;常态化召开府检联席会议,合力推动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检察官办公室职能,共同构建新型检警大控方格局;规范“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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