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新药业产品价跌4成实控人3年获分红21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5月12日召开年第54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新药业”)的首发上市申请。天新药业主要从事单体维生素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包括维生素B6、维生素B1、生物素、叶酸、维生素D3、抗坏血酸棕榈酸酯、维生素E粉等。天新药业本次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不超过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0.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丁元、方冲。公司拟募集资金23.98亿元,分别用于新建维生素A、维生素B5、胆固醇和25-羟基维生素D3项目,销售网络及智慧工厂项目,企业研究院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天新药业的控股股东为许江南,实际控制人为许江南和许晶。许江南除直接持有天新药业51.68%的股份外,且通过其控制的厚鼎投资、厚盛投资、厚泰投资间接控制公司7.11%的股份,合计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58.78%的股份。许晶系许江南之女,直接持有公司15.00%的股份,且通过厚鼎投资、厚盛投资、厚泰投资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99%的股份,许晶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15.99%的股份。许江南和许晶合计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73.79%的股份,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年至年1-6月,天新药业实现营业收入,.71万元、,.10万元、,.97万元和,.5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6万元、73,.32万元、89,.55万元和42,.28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4万元、72,.90万元、82,.25万元和39,.1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万元、97,.46万元、,.23万元和47,.54万元。其中年,天新药业的营业收入同比下滑21.45%,净利润同比下滑32.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3.04%。上述同期,天新药业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8万元、,.92万元、,.64万元和,.0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6万元、,.89万元、,.56万元和,.01万元。天新药业在申报前夕曾进行过大额分红。年至0年,天新药业分别分红10.01亿元、7.88亿元和10.64亿元,累计分红金额约为28.53亿元,而上述三年公司净利润合计仅有27.33亿元,低于分红金额。以持股比例计算,天新药业分红中大约有21.05亿元分红被实控人许江南、许晶父女收入囊中。天新药业主营单体维生素产品,年至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86万元、,.89万元、,.56万元和,.01万元,其中维生素B6和维生素B1合计占比分别为92.66%、89.08%、75.02%、76.44%,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但上述主要产品的价格在报告期内均出现下降。年至年1-6月,天新药业的维生素B6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27元/千克、.89元/千克、.92元/千克和.65元/千克,降幅分别为37.13%、9.08%和8.18%;维生素B1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12元/千克、.97元/千克、.33元/千克和.01元/千克,降幅分别为32.89%、1.96%和11.14%。报告期内,天新药业维生素B6的销售单价累计下降幅度达到47.52%,维生素B1的销售单价累计降幅达到41.54%。年至年1-6月,天新药业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1.42%、51.80%、55.09%和46.03%,整体呈下降趋势。其中,公司维生素B6毛利率分别为68.66%、56.82%、56.35%和50.40%;维生素B1毛利率分别为61.11%、53.30%、56.48%和46.99%。上述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为46.96%、45.95%、46.88%和37.55%。年至年1-6月,天新药业的外销收入分别为,.05万元、,.77万元、,.54万元和76,.48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4.04%、61.56%、58.13%和60.93%,外销收入对公司影响重大,公司因此面临相应的汇率风险。公司年发生汇兑收益.53万元,年发生汇兑收益.54万元,0年发生汇兑损失7.21万元,年1-6月发生汇兑损失.89万元。年至年1-6月各期末,天新药业的资产总计分别为,.20万元、,.00万元、,.46万元和,.90万元,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92,.40万元、,.39万元、,.77万元和52,.65万元。上述各期末,天新药业的负债合计分别为,.61万元、,.08万元、,.00万元和,.16万元,其中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26,.50万元、27,.02万元、30,.71万元和30,.40万元。天新药业的偿债指标弱于同行。年至年1-6月各期末,天新药业的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0.36%、50.53%、60.30%、39.08%,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值为30.00%、37.81%、29.77%和31.74%。上述各期末,天新药业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45、1.36、1.11和2.02,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流动比率均值分别为3.61、1.79、2.38和2.41;天新药业速动比率分别为1.26、1.14、0.88和1.43,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2.27、1.35、1.86和1.88。年至年1-6月各期末,天新药业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分别为8.71万元、.83万元、.62万元和.49万元。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0,.02万元、22,.29万元、21,.13万元、28,.20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90%、11.52%、9.32%、23.09%,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07%、8.60%、7.26%、11.16%。年至年1-6月各期末,天新药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93、7.18、9.93和9.62,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为6.31、6.30、7.74和7.07。上述各期末,天新药业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5,.65万元、26,.06万元、33,.65万元和37,.16万元,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17、3.78、3.50和3.9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均值为2.78、2.26、2.07和2.29。另外天新药业在招股书中披露,根据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0年12月28日作出的(0)浙刑初号《刑事判决书》,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江南曾作为证人涉及该起受贿案件。该案件的判决已经生效并执行。浙江省台州市监察委员会于年5月7日出具情况说明:“我委在办理天台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余昌杰案件中,浙江天新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江南积极配合调查,现该案法院已依法作出判决。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我委未对浙江天新药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许江南立案调查,没有就该案追究其相关责任。本案现已了结,我委也不会就该案再追究浙江天新药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许江南相关责任。”据裁判文书网判决书显示,2年至年期间,余昌杰利用担任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天台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浙江天新药业有限公司在项目立项、获取资金补助上谋取利益,年左右,为感谢余昌杰的关照,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2邀请被告人余昌杰投资,被告人余昌杰因此将80万元人民币交给许某2,年收回该80万元,年许某2支付给被告人余昌杰万元。但事实上,年至年天新公司的年利率均不到20%。通过上述方式,余昌杰收受许某2以投资回报名义所送的人民币95万元。此后在年至年期间,余昌杰同样利用职务之便为浙江荣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浙江荣远)谋取利益,并索取或收受人民币40万元。据天新药业的招股书显示,许晶持有浙江荣远35%的股份,并担任公司监事。单体维生素产品生产企业冲刺沪市主板拟募集资金23.98亿元天新药业主要从事单体维生素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包括维生素B6、维生素B1、生物素、叶酸、维生素D3、抗坏血酸棕榈酸酯、维生素E粉等。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许江南,实际控制人为许江南和许晶。许江南除直接持有天新药业51.68%的股份外,且通过其控制的厚鼎投资、厚盛投资、厚泰投资间接控制公司7.11%的股份,合计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58.78%的股份。许晶系许江南之女,直接持有公司15.00%的股份,且通过厚鼎投资、厚盛投资、厚泰投资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99%的股份,许晶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15.99%的股份。许江南和许晶合计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73.79%的股份,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天新药业本次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不超过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0.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丁元、方冲。公司拟募集资金23.98亿元,分别用于新建维生素A、维生素B5、胆固醇和25-羟基维生素D3项目,销售网络及智慧工厂项目,企业研究院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年上半年净利4.25亿元年至年1-6月,天新药业实现营业收入,.71万元、,.10万元、,.97万元和,.5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6万元、73,.32万元、89,.55万元和42,.28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4万元、72,.90万元、82,.25万元和39,.1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万元、97,.46万元、,.23万元和47,.54万元。年,天新药业的营业收入同比下滑21.45%,净利润同比下滑32.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3.04%。上述同期,天新药业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8万元、,.92万元、,.64万元和,.0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6万元、,.89万元、,.56万元和,.01万元。分红累计28.5亿元、超同期净利润之和天新药业在报告期内曾进行过大手笔分红。年至0年,天新药业分别分红10.01亿元、7.88亿元和10.64亿元,累计分红金额约为28.53亿元,而上述三年公司净利润合计仅有27.33亿元,低于分红金额。以持股比例计算,天新药业分红中大约有21.05亿元分红被实控人许江南、许晶父女收入囊中。天新药业在招股书中称,公司分红整体金额较大。尽管各期分红未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但是由于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因素众多,若未来经营业绩受宏观环境及行业环境等不利变化影响而产生下滑,公司仍持续进行大额分红,可能导致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短缺,进而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主要产品价格大幅下降超40%天新药业主营单体维生素产品。年至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86万元、,.89万元、,.56万元和,.01万元,其中维生素B6和维生素B1合计占比分别为92.66%、89.08%、75.02%、76.44%,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但报告期内,上述主要产品的价格均出现下降。年至年1-6月,天新药业的维生素B6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27元/千克、.89元/千克、.92元/千克和.65元/千克,降幅分别为37.13%、9.08%和8.18%;维生素B1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12元/千克、.97元/千克、.33元/千克和.01元/千克,降幅分别为32.89%、1.96%和11.14%。报告期内,天新药业维生素B6的销售单价累计下降幅度达到47.52%,维生素B1的销售单价累计降幅达到41.54%。毛利率现下滑趋势年至年1-6月,天新药业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1.42%、51.80%、55.09%和46.03%,整体呈下降趋势。其中,公司维生素B6毛利率分别为68.66%、56.82%、56.35%和50.40%;维生素B1毛利率分别为61.11%、53.30%、56.48%和46.99%。上述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为46.96%、45.95%、46.88%和37.55%。外销占比高汇率风险较大年至年1-6月,天新药业的外销收入分别为,.05万元、,.77万元、,.54万元和76,.48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4.04%、61.56%、58.13%和60.93%,外销收入对公司影响重大。天新药业境外市场的销售主要使用美元结算,面临相应的汇率风险。公司年发生汇兑收益.53万元,年发生汇兑收益.54万元,0年发生汇兑损失7.21万元,年1-6月发生汇兑损失.89万元。偿债指标弱于同行年至年1-6月各期末,天新药业的资产总计分别为,.20万元、,.00万元、,.46万元和,.90万元,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92,.40万元、,.39万元、,.77万元和52,.65万元。上述各期末,天新药业的负债合计分别为,.61万元、,.08万元、,.00万元和,.16万元,其中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26,.50万元、27,.02万元、30,.71万元和30,.40万元。年至年1-6月各期末,天新药业的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0.36%、50.53%、60.30%、39.08%,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值为30.00%、37.81%、29.77%和31.74%。上述各期末,天新药业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45、1.36、1.11和2.02,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流动比率均值分别为3.61、1.79、2.38和2.41;天新药业速动比率分别为1.26、1.14、0.88和1.43,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2.27、1.35、1.86和1.88。年上半年应收账款2.9亿元年至年1-6月各期末,天新药业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分别为8.71万元、.83万元、.62万元和.49万元,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0,.02万元、22,.29万元、21,.13万元、28,.20万元。上述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90%、11.52%、9.32%、23.09%,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07%、8.60%、7.26%、11.16%。年至年1-6月各期末,天新药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93、7.18、9.93和9.62,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为6.31、6.30、7.74和7.07。年上半年存货3.7亿元年至年1-6月各期末,天新药业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5,.65万元、26,.06万元、33,.65万元和37,.16万元。上述各期末,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17、3.78、3.50和3.9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均值为2.78、2.26、2.07和2.29。实控人曾被卷入贿赂案件天新药业在招股书中披露了商业贿赂风险,虽然报告期内公司本身没有贿赂案件,但据裁判文书网显示,公司实控人许江南、许晶曾被卷入贿赂案件。判决书披露,2年至年期间,余昌杰利用担任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天台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浙江天新药业有限公司在项目立项、获取资金补助上谋取利益,年左右,为感谢余昌杰的关照,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2邀请被告人余昌杰投资,被告人余昌杰因此将80万元人民币交给许某2,年收回该80万元,年许某2支付给被告人余昌杰万元。但事实上,年至年天新公司的年利率均不到20%。通过上述方式,余昌杰收受许某2以投资回报名义所送的人民币95万元。此后在年至年期间,余昌杰同样利用职务之便为浙江荣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浙江荣远)谋取利益,并索取或收受人民币40万元。据天新药业的招股书显示,许晶持有浙江荣远35%的股份,并担任公司监事。天新药业在招股书中披露,根据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0年12月28日作出的(0)浙刑初号《刑事判决书》,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江南曾作为证人涉及该起受贿案件。该案件的判决已经生效并执行。浙江省台州市监察委员会于年5月7日出具情况说明:“我委在办理天台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余昌杰案件中,浙江天新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江南积极配合调查,现该案法院已依法作出判决。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我委未对浙江天新药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许江南立案调查,没有就该案追究其相关责任。本案现已了结,我委也不会就该案再追究浙江天新药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许江南相关责任。”另外,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许江南,担任了包括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11家企业的法人代表,涉及领域包括医药、房地产、百货、金融等。其中,许江南担任法人的天台县润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涉及条法律诉讼,案件总金额.49万元,案由以民间借贷纠纷和借贷合同纠纷为主。目前,许江南持有天台县润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4.%的股份,为其实控人。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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