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楼市网签数据来了,本月起韶关个人二
从韶关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
10月份,韶关房地产市场网签数据如下↓
10月韶关市区商品房销售情况
年10月,韶关市区商品房成交量为套,成交面积平方米,成交金额9.99亿,均价元/㎡。
其中,住宅成交套,均价元/㎡。办公楼1套,商业营业用房成交套,其他(包含车房、车库、车位)成交套。
三区商品房销售情况
武江区
销售情况:套
销售均价:
元/㎡,年9月环比涨跌-7.16%
浈江区
销售情况:套
销售均价:
元/㎡,年10月环比涨跌-24.7%
曲江区
销售情况:套
销售均价:
元/㎡,年7月环比涨跌-8.34%
10月韶关各县市商品房销售情况
数据显示,10月,翁源县商品房成交均价稳居榜首,比武江区还高一点。对比起9月,全大市的商品房成交均价均有下降。
成交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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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韶关各县市商品房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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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韶关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
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
为进一步规范二手房转让有关税种管理,统一个人二手房转让税负,进一步推进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韶关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公告》出台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房住不炒”,有效规范二手房税费种管理,统一个人二手房转让税负和征管流程,市税务局按照有利于“便民办税、为民减负”、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利于防范廉政风险的原则,制定了《公告》,对我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进行调整,执行全省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二)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以外的情形,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仍按《韶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韶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年第5号)规定执行。
《公告》生效时间
《公告》自年11月1日起执行。《韶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韶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年第2号)同时废止。
责编悦洋校对
南栀终审
悠悠来源|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以上房价数据均截取于韶关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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