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仙居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根据《仙居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仙教发[]46号)精神,现将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
招生办法
(一)入学对象。小学新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入学对象为已完成小学阶段教育的适龄少年。
(二)学区划分不作调整(具体见后面附件)
(三)根据台教办〔〕27号文件精神,落实“居住与户籍一致、子女与父母户籍一致”要求,实行分批次录取。
第一批:学校招收本人户籍、监护人户籍和房产都在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前一批招生后,如学校还有空余学额,则招收本人及监护人户籍都在学区范围,在学区范围内无房产但常住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登记时间顺序,确定录取对象,取满为止。
第三批:前二批招生后,如学校还有空余学额,则招收本人户籍在学区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登记时间顺序,确定录取对象,取满为止。
第四批:前三批招生后,如学校还有空余学额,则招收符合前三批户籍条件,但由于户籍所在学校学额招满而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并由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第五批:前四批招生后,如学校还有空余学额,采取摇号入学。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仙居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加入学摇号:
①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的。
②父母在学区内经商三年及以上的(截止年8月31日)。
③父母在学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年及以上的(截止年8月31日),补缴除外。
④初中:已在学区内完成小学教育的应届毕业生。
2.非仙居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参加入学摇号,父母须具备上述摇号条件之一,同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者本人小学阶段全部在学区范围内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四)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需要统筹安置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二
报名时间地点
1.第一批至第四批于7月2日至7月3日到学区学校报名。
2.前四批已取足,则不再进行第五批报名。前四批未取足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于7月4日向社会公布空余学额。入学对象于7月5日到相关学校进行第五批报名。
三
报名办法
1.第一批:带户口簿、不动产证或房产所有权证等合法证件到学区学校报名。
2.第二批至第四批:带户口簿到学区学校报名。
3.第五批:(1)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须提供不动产证或房产所有权证等合法证件;(2)父母在学区内经商三年及以上,须提供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凭证等相关证件(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3)父母在学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年及以上(年9月至年8月),补缴除外,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等相关证明;(4)初中:已在城区七所小学(仙居一小、安洲小学、实验小学、仙居四小、仙居六小、仙居七小、仙居八小)完成小学教育的应届毕业生。
仙居籍学龄儿童(少年)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之一的;非仙居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之一,同时父母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者本人小学阶段全部在学区范围内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选择一所意向学校报名,不能兼报,如发现兼报,则取消报名资格。
四
摇号资格审核
学校于7月8日至7月10日对报名对象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该生的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
摇号录取办法
1.具备摇号资格人数等于或少于摇号名额的,则直接录取。
2.具备摇号资格人数大于摇号名额且超过3人的,在规定时间到各报名学校参加摇号。
3.若还有空余名额且超过3人的,则面向其他学校未摇中的对象进行报名摇号录取。
4.具备摇号资格的双胞胎儿童(少年),由家长自愿,可以分别参加摇号,也可以捆绑一起参加摇号。
学校要对摇号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
其他
1.今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人数相对较少,若前五批招生后,个别小学还有空余学额且单所空余学额超过10人的,则再次进行摇号招生。仙居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工作生活,其子女在城区有入学需求的,均可参加报名摇号。报名时间暂定7月15日。此项政策仅限于年。
2.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与入学相关的考试,不得以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等为名进行招生。
3.严格执行《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全面使用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新生入学注册,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变更等工作。
4.禁止以借读名义达到择校目的,对于前四批招收的学生实行“学籍随户籍转”原则,如果户籍迁出就读学区,应将其学籍同时迁出并转入户籍所在地学区就读。放弃学区学校就读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和县外学校的,中途要求回到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者在入学报名之后迁入户籍的,由县教育局视学区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原则上在寒暑假进行,一学期安排一次。已被城区公办学校摇号录取的学生,中途不得转学到其他城区公办学校。
5.县教育局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对违反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政策的相关责任人一律给予严肃处理。
以前有关规定与本细则有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项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仙居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年6月10日
附件:
城区初中小学学区范围
一、初中
1.仙居二中:穿城南路、穿城中路以东至城北西路以北至光明山路以东穿过仙中至环城北路以北至艺城中路以东;安洲街道的大庙前村、西灿村、下园村;福应街道的周岩头村、中桥头村(西垟村)、盂溪村(大庙后村、王家田村)、东岭下村、肖垟村、下路堂村、石牛村。
2.安洲中学:穿城南路、穿城中路以西至城北西路以南至光明山路以西穿过仙中至环城北路以南至艺城中路以西;南峰街道的柴岭下村、管山村、下陈村、上应村、浮石园村、东坑村、下佃山村、卜家岙村、赵岙村、黄湖村、东岸村、下郭村、黄坦树村;安洲街道的炉兴村、坚固村、石卡村、直屋村、三桥村、杜婆桥村、岭下彭村、岭下张村、西周村、岭脚村、螺蛳田村、路口村、完山头村、柱岩村;
3.实验中学:南峰街道的清口园村、石板路村、船山村、下垟底村、上童村、下新屋村;安洲街道的全塘村、下垟陈村;步路乡。
二、小学
1.仙居一小:
北至:盂溪
西至:穿城北路——旗杆里——朱墙头二路——景凤路
南至:发展二路
东至:后溪路——北门巷——当铺巷——官仓巷——南峰路——化工厂宿舍
南峰街道的柴岭下村、浮石园村
2.安洲小学:
东至:盂溪
南至:永安溪
北至:盂溪
西至:后溪路——北门巷——当铺巷——官仓巷——南峰路——化工厂宿舍
3.实验小学:
东至:穿城北路——旗杆里——朱墙头二路
南至:环城南路
安洲街道的炉兴村
4.仙居四小:
盂溪以外
福应街道的周岩头村、中桥头村(西垟村)、盂溪村(大庙后村、王家田村),安洲街道的西灿村、下园村、大庙前村。
5.仙居六小:
安洲街道的三桥村、石卡村、下垟陈村、全塘村、直屋村,南峰街道的下郭村。
6.仙居七小:
东至:景凤路
北至:环城南路
南峰街道的下垟底村、黄坦树村、东兴村。
7.仙居八小:
安洲街道的坚固村、杜婆桥村、岭下彭村、岭下张村、西周村、岭脚村、螺蛳田村、路口村、完山头村、柱岩村。
8.城北小学:
广度乡的祖庙村、中央坑村、周坑村。
9.管山小学:
南峰街道的管山村、下陈村、上应村、东坑村、下佃山村、卜家岙村、赵岙村、黄湖村、东岸村。
10.船山小学:
南峰街道的清口园村、石板路村、船山村、上童村、下新屋村。
11.东岭下小学:
福应街道的东岭下村、肖垟村、下路堂村、石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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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仙居教育
编辑:郑燕睆
签发:石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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