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司法局三聚焦三突出有效降低行政

天台县司法局强化法治思维,从“源头预防、预警整改、责任落实”三方面积极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取得阶段性成效。1-7月份,该县行政诉讼败诉率为6.06%,较去年同期降低8.79%。

一、聚焦工作重点,突出源头预防。一是积极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3月以来,积极开展行政争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确定了以土地房屋征迁作为重点领域,以福溪街道办事处作为重点地区。二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各环节落实到位,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三是全面精准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努力完善执法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已对13家单位开展书面检查,对5家进行现场督查,共发现问题7个,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2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二、聚焦争议化解,突出预警整改。一是推进诉调衔接。通过县矛调中心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在诉前调解、诉中调解中的作用,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该县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3件,调解成功率%。二是实行预警整改。建立了行政争议情况通报制度,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败诉风险较高的案件,向有关单位发交办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迅速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败诉风险。今年已发送通报6期,交办单10份。三是加强府院联动。不定期召开行政诉讼案件分析研判会,充分发挥府院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对存在较高败诉风险的案件,由法院和司法局联发三色预警专报督促行政机关落实化解措施。

三、聚焦责任落实,突出工作实效。一是强化述职述法。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和法治巡察制度,抽取了主要执法单位、行政争议高发、败诉率较高等10家单位,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上进行述职述法,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完善考核体系。将行政诉讼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提高行政诉讼情况考核分数比例,倒逼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三是加强结果运用。对行政争议重点单位实行约谈、挂牌整改、错案责任追究,将相关错案问题线索移送纪委监委,相关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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