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能放鞭炮吗台州多地明确了

再过十几天,就是虎年春节

每年这时候,大家最关心的就是

能不能放烟花爆竹?啥时候能放?

别慌,小编来告诉你答案!

晚报记者从台州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全部行政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仅允许在农历除夕(年1月31日)、正月初一(2月1日)、正月十五(2月15日)这三天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温岭市、临海市、玉环市、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也明确了年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要求。

温岭市允许在农历除夕前一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正月初四、正月初八、正月十五这八日燃放,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临海市允许在农历除夕前一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七、正月初八、正月初九、正月十四、正月十五等8日燃放,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玉环市允许在1月26日0时至2月15日24时(农历十二月廿四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内燃放烟花爆竹,2月16日0时起全市进入禁放期。

天台县城区范围为限放区域,允许在农历除夕前一天、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四、正月十八燃放。

仙居县允许在农历除夕前一天、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八、正月十四、正月十五燃放。

三门县城区范围为限放区域,允许在农历除夕前一天、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四燃放。

燃放烟花爆竹,应该避开哪些地方?据了解,政府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加油站、车站等区域一百米范围内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近年来,随着‘双禁’区域扩大和市民群众燃放习惯的改变,烟花爆竹销量逐年下降,但春节前后仍是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大家要注意规范经营和燃放行为。”台州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相关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应依法依规销售、运输、存放,控制经营场所、仓库存放的品种和数量,严禁非法违规的产品进入市场,严禁超量储存,严禁私设仓库、超范围经营。广大市民也要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切勿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平安过年。

记者:徐颖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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