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山民情风俗天台人的婚姻
杨国强
现代人办的传统婚礼解放前,天台人的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媒灼之言”。男女双方经媒灼说合后互换庚贴,再按双方年庚八字推算是否合适,称“合八字”。若无相斗相冲相克,婚事即可定局。然后,男方将聘金送到女家,称“送定”。女家收下称“纳聘”。婚期择定后,男家备礼品、日子钱送给女家,称“送日子”,或称“起帖”。婚期临近再送羹仪供办喜果之用。婚前先将嫁奁抬到男家。新娘临上轿前,须拣面(或称开面)、上头、行加礼。然后坐花轿到男家行拜堂仪式。拜堂后,长辈前来贺喜送红纸包,由新娘“接见面钱”。再行送洞房仪式,新郎新娘吃“米筛饭”,喝“和气汤”后,男女老少可入房看新娘,称“闹新房”。新娘给看热闹的人分红鸡蛋称“落地红”或“七字果”。新房闹过后,新郎新娘吃“洞房面”。婚后第三天或第四天,新娘进厨房做“团圆麦饼”给全家人吃。新娘家办礼物看望女儿,俗称“望三日”。婚后满一个月,夫家办礼品由新郎陪新娘回娘家,称“归宁”,俗称“回门”,也称“嬉头值”。
天台县传统婚礼建国后,婚事大多简办,但也有不少旧婚俗仍在农村沿袭。近几年,婚期不再拣日子,一般都在春节、元且、“五一”、国庆等节日举行。旅行结婚亦颇时兴。
重行花烛重行花烛
旧时,有钱人家夫妻结婚满60年,且膝下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齐全,为显示两老恩爱和福命好,再举行一次婚礼,称“重行花烛”。仪式十分隆重。婚期这一天,老太太头戴凤冠,身穿花衫,从娘家坐花轿起身,到夫家时,儿子、女婿出外迎接。老夫妻拜过天地、祖宗后,坐席尊。儿子、媳妇、孙子、孙女等等都上堂叩拜。婚礼毕,客人都坐到厅堂两边的八仙桌席次上,吃暖房酒。吃过后,由孙子和孙女婿把老两口送进洞房。第二天,还要办礼饭请四亲九眷和左邻右舍。在西方,结婚满60年叫做钻石婚,天台的重行花烛比钻石婚的要求还要高,真正达到这样要求的是不多的,也值得庆祝。实行计划生育以后,要达到这样的要求,可以说基本上不可能了。
童养媳等郎媳
旧时,穷苦人家迫于生计,常将未成年女孩交婆家收养。一般只要择吉过门,拜过天地、祖先,便算是一家人了。待男女双方长大成人时再成婚。若女方大于男方,就叫“等郎媳”,有的竟相差十多岁。
冲喜亲
旧时,订婚后,婚期未到,若未婚夫(或公婆)病重,想用喜事冲邪气的迷信活动来除病解厄,提前择日子迎娶过门。一些年轻女子,往往冲喜之后,未婚夫即病死,成了寡妇。此俗建国后根绝。
换亲
旧时,穷苦人家无力娶亲,若双方都有姊妹未嫁,便互换成亲,称“换亲”。此俗至今乡间偶或有之,已不多见。
寡妇再嫁
旧时,寡妇再嫁,不但受社会歧视,前夫家属还要向寡妇续夫索取身价钱,否则不许再嫁。寡妇再嫁时不准穿新衣、坐轿,禁放鞭炮,要从后门出去,待走出村口后才可穿衣、上轿。改嫁的妇女被贬称为“二婚头”、“活切头”、“千嫁万离”。改嫁时随带着的前夫之子女,被贬称为“拖油瓶”。男子若到寡妇家入赘,则被贬称为“进舍老二”。民国16年成立妇女联合会,曾印发通告,明文规定寡妇可以再嫁,但行之者不多。直到建国后,才真正成为现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的当年,全县就有寡妇人再嫁,重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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