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天台县年省工业与信息化
关于拟安排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公示根据《关于下达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7号)、《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企〔〕63号)、《关于公布年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项目清单的通知》(浙经信装备〔〕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经信局和财政局联合审定,拟安排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台州海百纳船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享受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合计金额25.7万元,补助分配方案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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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4月6日-4月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县经信局、财政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符合事实、有据可查。
联系方式:
县经信局企业科:陈浩;联系方式:
县财政局企业科:袁贤飞;联系方式:
附件: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天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天台县财政局年4月6日附件: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企业名称
项目类型
补助金额(万元)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
13.7
台州海百纳船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12
合计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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