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一惯偷第11次被抓,已累计获刑

从21岁至今的19年里,虞某不是在监狱里蹲着,就是在走向监狱的路上,将服刑当成家常便饭。这次虞某盗窃了一家店内现金,如今成了“十一进宫”。6月18日,虞某因涉嫌盗窃,被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6月4日晚上,天台县赤城街道一家饭团店老板刘女士向警方报案。民警经询问得知,6月2日晚上刘女士清点营业额时,发现最近几天的收入少了五六百元。

生意和往常一样繁忙,收入怎么就少了很多呢?刘女士连续几天心生疑虑,便调出店里的视频监控查看,结果令她大吃一惊。监控显示,在早上5时许,店里的人在后厨做早点时,店面无人看守,一位中年男子偷走了店里的一部分营业额。

通过查看店内的监控视频,办案民警气冲冲地说道:“又是他,怎么就偷个不停,现在又该把他‘送’进去了。”原来,嫌疑人是以前因盗窃被处理过多次的虞某。2月26日因盗窃,受到依法行政拘留处罚。民警对虞某的行踪进行侦查,通过大量的排摸和走访调查,最终锁定了他的去向。6月5日上午,民警在城区一家浴场内,将虞某抓获归案。

到案后,虞某百般狡辩。民警问他为何要动店内前台下的钱,虞某称本想进去买早点,因为以前经常偷东西,见店面里无人就手痒难忍了。前后矛盾的供述和盗窃动机,让办案民警大跌眼镜。

虞某今年49岁,只上过几年小学,成年后整天不务正业,盗窃来的钱全花在吃喝玩乐上。19年来,虞某先后在宁波和天台等地因盗窃被判刑6次和4次行政拘留,累计获刑17年零六个月,可尽管如此,他丝毫没有悔改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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