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爱我,我爱你的蜜雪冰城,旗下门店违

近日,浙江省天台县的一家蜜雪冰城饮片店因违法使用童工,被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行政处罚。根据网上曝光的处罚书显示:蜜雪冰城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使用童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元。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法制教育的普及,“童工”这个词语已经很少出现在社会新闻当中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已经21世纪了,因非法雇佣童工而遭到处罚的事情居然出现在蜜雪冰城这个中国门店规模最大的连锁茶饮品牌上,让人大跌眼镜。

本次蜜雪冰城发生违法雇佣童工事件后,在网络上一度引发了大量的讨论,很大一部分人争论的焦点在于店主是否主观意愿上存在违法雇佣童工的情况,但是在小编看来,不管门店经理是否知晓自己的员工属于童工,都存在的客观上的违法事实,这是不容驳辩的。此外,很多网友似乎对于童工的界限问题存在争议,对于这个争议,小编认为应该通过权威的法律条文以正视听。

“童工”这个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首次出现在全国人大年批准通过的《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以及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其中第二条对童工有一个明确定义:“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这件事也给我们广大企业带来了警示,无论如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都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这种事情一旦出现就应该严肃地查处,给孩子们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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