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司法局培育三型法治人才为法治天
为切实提升基层法治工作质效,天台县司法局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法治人才培养,强化培训实效、挖掘内部潜力,建优法治领导型人才队伍、建专法治应用型人才队伍、建强法治服务型人才队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注重综合素养提升,建优法治领导型人才队伍。构建“会前学法、集中读法、任前考法、年度测法”的领导学法机制,将8部法律法规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计划,助推“关键少数”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法治化,年共开展会前学法5次。多形式常态长效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法,细化述法清单,做到以清单履职、按清单述法、照清单督促检查。强化“述评结合”力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制定“出庭应诉”四条规定,明确出庭应诉程序。通过召开应诉工作部署会、案情分析会等措施,强化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目前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
二、紧抓职业技能提升,建专法治应用型人才队伍。组建行政复议专职调解员,建立“名师带徒”机制,聘请法官、律师、金牌调解员作为“名师”为调解员提供结对指导,有效提升行政调解能力。年,全县和解调解率达47.4%,同比提升12.6%。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出台管理办法、完善考评机制,激励10个专家组共计88位专家,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立项论证、审查论证和决策后评估等方面发挥“智库”作用。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执法业务骨干”的行政执法内部监督队伍,通过定期“线上+线下”法治培训、参与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全方位提升监督能力,年共开展培训3期。
三、强化实用知识积累,建强法治服务型人才队伍。组织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育计划,通过“以案释法”现场观摩教学等形式,切实提升乡村法治人才培育质效。截至目前,共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余人。常态化开展法律技能培训和指导,组建7支公共法律服务专业维权团队,在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中实现技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年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总量同比上升14.7%,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推广“民间人才+专业组织”的和合调解特色品牌,打造人民调解团10个,努力打造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的“县域样板”。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率达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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