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路桥临海温岭天台仙居三门发布重要通

路桥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蔓延,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特别是河北、辽宁、北京、黑龙江等地疫情相继出现反弹,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路桥区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春节,结合路桥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入境人员和近期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的来路返路人员或计划来路返路人员,均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和单位报告登记,主动提供到路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无检测证明的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社区)和单位报告登记,由镇(街道)组织到区综合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二、境外来路返路人员要严格落实“14+7+7”健康管理措施,在入境地经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到路后要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每期满后做一次核酸检测。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路返路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中风险地区来路返路人员实行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严格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其间非必要不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提前向所在镇(街道)、村(居、社区)和单位报告,只允许短时间、点对点前往,并严格全过程佩戴口罩,不得进入人群聚集场所。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也须根据要求控制活动范围。三、倡导市民和新路桥人朋友们就地过节,非必要不远行。减少非必要的出行、旅游,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原则上不得出境,非必要不出省,尽量不出市。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和单位报备;返回后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四、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50人以上的聚集性会议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原则上取消单位集体团拜和慰问、联欢等活动。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严格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压减各类迎春活动。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提倡文明节俭过节,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举办、不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的不参加。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电影院、酒店宾馆、药店、养老机构、交通场站、码头等公共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亮码+测温+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防疫措施。广大市民也请主动配合落实。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等不得随意进出。六、村(居、社区)要加强“小门”管控,落实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强化网格排查,对外来人员要进行核查、登记、报告。七、景区、电影院、娱乐场所等实行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举行迎新、敬香、撞钟等大型聚集性祈福活动,正常开放时人数不超过容纳规模的60%。八、严格退热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病情和旅居史问询、就诊告知等规定。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对购买药品用于治疗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且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入境尚在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要即管即报、即查即转。九、广大市民在购买冷链食品时须到正规超市或市场购买,不购买无“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浙冷链”溯源码)的食品,如不能提供,一律不得购买,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选购时避免徒手直接接触食品及包装表面,购物后及时消毒或清洗双手。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邮件、快件要对快递物品内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做好个人防护。十、树立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个人和家庭主体责任,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空气流通不畅的场所;养成室内多通风、“一米线”、勤洗手、科学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区综合服务点:路桥区泰隆街号路桥商阁哩拉酒店,联系-各镇(街道)咨询路桥街道:-路南街道:-路北街道:-螺洋街道:-桐屿街道:-峰江街道:-新桥镇:-横街镇:-蓬街镇:-金清镇:-路桥区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信息:★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医院:路桥桐屿立新村桐阳路东1号★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医院:路桥下里桥西路1号★医院:路桥区路南街道迎宾大道88号★台州医院:路桥区金清镇工业路号★台州医院:路桥区横街镇环镇西路1号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年1月11日

临海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药店、医疗机构管理的通告(第44号)

为进一步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药店、医疗机构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须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小门管控措施及院感防控等有关规定。

2.各零售药店一律不得售卖退热药品,恢复售卖日期另行通知。对购买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相关药物的人员实施实名登记,凭有效身份证件购买。销售人员须询问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信息并如实登记。

3.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接诊病人时要详细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按规定规范填写门诊日志,要求内容真实完整。

4.除按规范设立发热门诊(诊室)以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急性呼吸道症状或有流行病学史的病人。各诊所、村卫生室及其他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在发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病人时须按程序先登记报告再转诊。

5.零售药店、医疗机构须严格落实所有工作人员全员开展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制度,加强发热、呼吸道症状员工管理,杜绝带病上岗。

6.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不遵守本通告规定的,予以从严处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广大市民要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如有发热、干咳、咽痛、鼻塞、流涕等症状,应主动佩戴口罩,就近前往按规范设立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请勿前往其他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等)就诊,不建议在家自行服药。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年1月12日

温岭

致温岭全市在外市民朋友们的一封信全市在外市民朋友们:你们好!春节假期是人员流动的高峰时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健康,请牢固树立“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科学安排返乡计划请在外市民朋友们切实防范旅途感染和传播风险,尽量留在当地过节。确需返乡的,请科学安排计划,准备好旅途所需的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护用品,提前将返乡时间、14天内旅居史、个人联系方式以及是否从事冷链物流行业等信息,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同时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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