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出让用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的通知》(浙自然资规〔〕3号)等相关规定,现对以下拟出让用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年6月14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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