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一家六口灭门案开审死者包括2岁和
拖着沉重的脚镣,身负6条人命的苏永胜被两名法警押入法庭。今天上午,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灭门惨案的被告人苏永胜被控犯抢劫罪,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番禺沙湾法庭开庭审理。苏永胜当庭表示认罪。
公诉人建议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爱玩网游,负债而抢劫
苏永胜在回答法官问其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有无异议时,当庭表示认罪。此时,番禺沙湾法庭外面阴沉的天空中飘起了细雨。
苏永胜穿着蓝色囚服和拖鞋进入法庭时,东张西望,在审判长的提醒下才缓过神来。
苏永胜法庭上说,自己平时爱玩网络游戏,因负债而抢劫。公诉人则表示苏永胜一月有多元的工资。
“开始没想过去抢,只是想去偷一些钱”,苏永胜说,自己曾在外面路上走来走去时就突然想到要抢,好几次有这样的想法,于是偶尔买些作案工具,后来一件件都凑齐了。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提出了请求法庭依法判处苏永胜赔偿丧葬费等共9万余元。对此,苏永胜表示没有意见,但没有能力赔偿。“我有能力也不会做这个事情,也就不会走到这条路上来。”他说。
苏永胜表示自己没有精神病。
6条人命,检方未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6条人命,检方定的是抢劫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这会不会影响对被告人的处罚?
检方认为,被告人苏永胜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致6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般老百姓可能认为抢劫罪比故意杀人罪要轻,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刑法学教授徐松林说,故意杀人罪最低刑是三年,最高刑是死刑,而抢劫罪中的入户抢劫,最低刑是10年,最高刑是死刑,“一旦定为入户抢劫,抢劫罪的最低刑要比故意杀人罪更重。”
“苏永胜作案的主观动机是抢劫,杀人是为了抢劫,所以检察机关指控他犯抢劫罪是准确的”,徐松林说。
回访:事发小区管理依然松散
“现在想起来有点后怕,当时出事之后从楼下拉警戒线,楼层里再拉一道。”将近半年过去了,羊城晚报记者来到事发小区探访,住户黄阿姨这样说道。
记者发现,该小区的安保“硬件”并不差:小区共有三个出入口,进入小区需经过一道IC卡铁门,铁门旁有保安值守,小区内各栋楼房的电梯出口附近都装有监控。但记者发现,只要跟在有IC卡的小区居民后面,就可以轻松进入小区内,当值保安并未盘问、阻止或要求登记。
附近一位房屋中介表示,事发后不久,该小区出事房屋所在的同一楼层好几位住户提出对房屋降价出售。而一些有意买房的业主则明确提出首先不考虑涉案楼盘。
小区南门的一位保安说,案发后小区的不少业主加装了防盗网。记者从小区外远远望去,小区约有八成的住户目前已加装有防盗网,而涉案房屋有的窗户并未安装防盗网。
回访:事发小区管理依然松散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描述了案发全程。
今年4月份的时候,苏永胜还是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一家工厂里的打工仔。这名来自河南省太康县常营镇某村的年轻人,出生于年8月,只有初中文化程度。
年4月下旬,苏永胜由于玩网络游戏需要赔偿网友的损失以及急于归还老乡欠款而萌生了抢劫还钱的念头。随后,他购置了镰刀、羊角锤、挎包等作案工具,并开始物色作案地点。
(图为案发地点)
4月27日,苏永胜窜至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今日丽舍小区一栋楼房的天台,发现楼下住户打开的窗户有可乘之机,于是锁定在此作案并再次购置了安全绳索、布鞋等作案工具。
次日凌晨3时许,苏永胜携带镰刀、羊角锤、水果刀各一把,用安全绳索从天台坠下,从打开的窗户进入该楼22层某房客厅。
据检方起诉书,苏永胜进入该房后首先发现客房内熟睡的被害人宋某容,于是用羊角锤重击宋某容的颈部意图致其昏迷再搜寻财物,不料宋某容被打醒,即与苏永胜展开搏斗,被害人宋某植闻讯立即赶至该房与被害人宋某容试图联手制服苏永胜。
搏斗的过程中,苏永胜用随身携带的镰刀和水果刀砍、刺宋某容和宋某植,宋某植受伤后跑出客房,苏永胜在击倒宋某容后追出,并将闻讯站在房门外的被害人叶雪某和被害人金某子砍倒,再将跑至厨房门口的宋某植砍倒。
随后,苏永胜到卫生间冲洗身上的血迹,中途发现被害人叶雪某跑出房,苏永胜于是追至天台,在返回的路上发现叶雪某,便将叶雪某拖回房内杀害。此后苏永胜继续冲洗血迹,期间听到被害人宋某彬和宋某妍在主人房及另一客房内啼哭,为了不惊动邻居暴露自己,苏永胜又杀害了两名幼小的被害人,以阻止他们发出声音。
宋某彬和宋某妍分别只有两岁和五岁。
检方披露,为了掩盖犯罪现场,苏永胜清洗了尸体和室内的血迹,并搜得现金人民币余元、银行卡6张、银行U盾3个及手链一条。今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羊城晚报)
(文字:羊城晚报记者董柳)
(编辑: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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