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案例环保设施改造动火发生爆炸3人

年11月20日9时20分许,位于天台县工业园区的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天台县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11·20”爆燃事故是一起环保设施提升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点击添加图片描述(最多60个字)

编辑

01事故发生经过

年11月20日,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综合调节池和高浓污水池池上罐改造项目”施工,需在调节池Ⅱ上方搭建钢结构平台,施工过程需要进行电焊和热切割作业。

施工作业前,安全员张平波使用MSA“五合一检测仪”于8时0分开始对动火区域附近进行了可燃气体检测。(安全永无止境注:MSA梅思安牌)

9时07分至9时17分西南侧工位先后二次电焊作业,无异常情况;

9时21分西北侧工位陈国富开始电焊作业,电焊火花溅落在调节池Ⅱ西北侧观察井位置附近开始着火,继而引起调节池Ⅱ爆炸。

事故造成调节池Ⅱ混凝土池盖全部破碎,附近建构筑物受损,作业人员人死亡,4人受伤。

点击添加图片描述(最多60个字)

编辑

02事故企业基本情况

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明药业)。成立于年9月1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许凌飞。

注册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fw/4516.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 冀ICP备1902957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