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提供身份证,出卖公民信息刑事侦查中心
“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再加u盾一套材料卖给我就给你元,如果介绍别的资源,再给你钱,干不干?”
别想啦,如果你信了并且卖掉自己身份信息,你就摊上了大麻烦!
有些人受利益蛊惑,将银行卡、电话卡等出售给他人或者利用自己的账户帮人走账、从事犯罪活动,从中赚取好处费,但这种行为极有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一千块钱出卖“身份”
“我只是卖出了自己的身份证,又不是亲自去骗人,为什么抓我?”10月16日,在贵州都匀市某小区内嫌疑人叶某,向前来抓捕他的三门公安民警发出疑问。
原来,前期三门县公安局刑事侦查中心研判发现,某投资诈骗平台中的客服账户系使用叶某某身份证注册,并且调查到该人曾两次前往过柬埔寨,极可能涉嫌诈骗等犯罪活动。办案民警在分析出其目前落脚点后,主动出击,将叶某某抓获。
经审讯,叶某某交代自己在明知他人使用自己身份证可能作违法犯罪使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交给对方,注册了美洽客服账户并使用于诈骗平台,导致全国范围内多人被骗,其中三门范某被骗50余万。
为赚快钱,成为银行卡的“中介商”
在温州打工的刘某,平时做做零工赚点钱,以供平时花销,手头上一直不宽裕。直到今年9月初,长久不联系的“朋友”找上门,介绍刘某一桩来钱快的好“生意”——给赌博网站走流水。
在得知对方承诺每介绍成功一张银行卡,就给自己卡里转账流水的1.2%的比例做抽成,刘某被这种诱人的赚钱方式冲昏了头脑,加上自己曾经做过信用卡的生意,有这样的人脉在,便顺利的答应了下来。
10月12日,县局侦查中心研判大队经过大量数据核实和关联性排查,逐步掌握刘某犯罪的确切证据,后经过严密布控,一举收网,成功在温州将刘某抓获。经查,9月以来,他多次与犯罪团伙对接,介绍银行卡主王某等为犯罪团伙提供银行卡用于洗钱犯罪,涉案金额至少十万元。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
收集公民信息,打包卖出赚大钱
叶某曾于年从事过电诈引流工作,手机内还保留着当时留下的大量公民数据,近期想将这些数据重新打包卖掉,就在蝙蝠群内叫卖出售数据。
10月12日,三门县公安局刑事侦查中心接上级线索,称蝙蝠账户为XXX(手机号XXX)存在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消息,该账户落地为三门县。办案民警迅速对该线索展开分析,锁定账户实际使用人为叶某,目前住三门县海游街道。为尽快将人抓捕,办案民警加班加点,追踪到其最后落脚点。以防打草惊蛇,民警一早冒雨在叶某暂住的出租屋周边蹲守,在确定其还在出租房内,就立刻行动成功将其抓获。目前,叶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在面对不法分子提出收购手机卡、信用卡等要求时,一定要保持清醒,明辨是非,不为所动,千万不要贪图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付出无可挽回的惨痛代价。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三门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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