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
天台县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地满足初中毕业生多样化的升学需求,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12号)和《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台州市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天台县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全县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高中88班人,计划招收职业高中60班人,合计招收新生人。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1.具有天台户籍有正式学籍的九年级学生(以下简称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天台户籍的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天台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4.非天台户籍在天台县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具有天台县初中学校学籍,且就读至毕业。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各类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下同)的在校生、毕业生。
(2)应届初中毕业生之外的初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三报名方法1.报名方式:参加天台县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考生须有学籍或户籍所在天台县,在天台县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点学校报名。
(1)县内学籍登记在册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向毕业学校报名,由毕业学校集体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2)在外地就读的天台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天台参加中考的须填写《回户籍地报考申请表》(见附件2)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育英中学报名;在天台县就读的外地户籍的毕业生如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也须填写《回户籍地报考申请表》。毕业学校统一汇总,填报附件3、附件4,报县教育考试中心。
(3)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愿意在我县参加中考的允许其在毕业学校报名,同时还须交验《非台州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台初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附件5),该表经报名点学校核验后,送教育科审核,交县教育考试中心留存。
(4)往届天台户籍初中毕业生凭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育英中学报名。
报名点要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学籍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负责。报名点统一组织考生进行电子摄像和报名信息的计算机录入。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日期:年3月30日8时至4月2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3.报考费按省物价局浙价费〔〕号文件规定执行,每考生65元。
四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年5月13日8时至16日17时
凡参加报名的考生必须填写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可在01天台中学、02平桥中学、03育青中学、04苍山中学、05育英中学、06平桥二中、07外国语学校高中部、09青梅中学、10培新中学等志愿中选填9个志愿(9个或9个以下有效),分二批填报志愿[第一批录取高中(原三所重点高中):01天台中学、02平桥中学、03育青中学;第二批其他普通高中]。所填的志愿必须分清先后顺序,未填写志愿的学校不予录取。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与家长商量,应了解清楚有关政策规定,志愿填写上报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职业教育由考生直接到职业学校报名并选择专业,职业学校依据报名择优录取。
五学业水平考试1.试卷由台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依照学科《课程标准》组织命题,考试由县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各考点负责实施。
2.考试日期:
3.考试科目、分值:
语文分、数学分、英语分(含听力考试25分)、科学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分、体育40分,总分分。
4.考试形式与要求:中考所有科目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英语科目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笔试,听力考试以考点为单位,通过校园广播系统或者便携式播放设备播放的办法。
各科目统一使用答题纸答题,禁止使用计算器。
5.考点设置:今年考试共设县实验中学、赤城中学、外国语学校、平桥镇中学、坦头中学、白鹤中学、三合中学、街头中学、始丰中学9个考点。
6.监考人员由初中教师担任,每个试场的两名监考人员须来自不同学校。监考人员的车旅费由派出学校负责,监考补贴由所在考点发放。
7.体育考试有关工作另行发文。
六评卷中考全市实施网上统一阅卷,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认真组织试卷的扫描、批改等工作。
七、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按《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台教〔〕32号)文件执行。
八录取(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又要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
(二)录取依据
考生综合素质等第作为第一批录取高中(原三所重点高中)招生计划录取的前置条件,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应达到1A2B及以上。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录取办法
1.总分相同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数学、语文、英语三科考分相加高者录取;如三科总分仍然相同,则按数学、语文两科考分相加高者录取;如两科总分仍然相同,则按数学考分高者录取。
2.按照普通高中计划招生人数的%划出全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民办高中:培新中学、青梅中学可再降15分,若个别民办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教育局同意,再组织生源降分录取,但降分幅度不宜过大),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体艺特长生除外)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3.在外县报名考试的考生,不列入我县招生录取范围。
(四)定向生分配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第一批录取高中(原三所重点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60%的指标用于定向招生,计划定向招生人数为人。
2.各学校定向招生人数以学籍网提供的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
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数与全县毕业生总数相比所占的比例及三所重点普通高中在各校的定向招生数(按四舍五入计)如下表:
3.定向录取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学籍在定向学校,并须在定向学校连续就读两学年以上(含两学年)。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属定向录取的范围。各学校应严格审核,并予以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违反此项规定的,取消有关考生的定向生录取资格,并追究违规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年开始,定向生条件为在定向学校有三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五)录取批次
今年高中招生的录取批次及步骤安排如下:
1.提前批: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录取(招收体艺特长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另行发文)
2.第一批:三所重点普通高中的录取
1)三所重点普通高中计划招生数中先扣除定向招生人、体艺特长生48人,再按扣除后的人数(人)的%划出重点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分数线(以下简称普高重点线)。
2)普高重点线以上第一志愿已取足(扣除定向生、体艺特长生后的指令性指标,下同)的学校,再在第一志愿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录取定向生。定向生的录取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普高重点线以上第一志愿录取不足的学校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二志愿仍然录取不足的再录取第三志愿的考生。
4)普高重点线以上按志愿录取不足的学校,再降分(10分为一档)按志愿择优录取,直至取足重点普通高中指令性指标。
5)重点普通高中指令性指标取足后,再在普高重点线下降50分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定向生(定向生录取以指令性指标先取足者为优先的原则)。
6)按规定降分录取定向生但仍然无法取足的有关初中学校,其未使用的定向指标,转用于在全县范围内非定向的指令性招生(定转指),按志愿择优录取。
7)已被三所重点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3.第二批:其他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录取
1)其他普通高中录取,先扣除体艺特长生的招生人数,依据普高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分别划出各校的普高录取分数线。
普高录取分数线高于全县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校,就以此分数线作为该校普高录取分数线;普高录取分数线低于全县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校,以全县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作为该校的普高录取分数线。
2)关于“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
“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指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前三年在省内重点职校就读,三年后参加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全省统一考试,上线后升入普通高校就读,毕业后取得相应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
“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择优录取,录取办法等另行通知。
“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计划待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后公布,有意向就读“中本一体化”专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台州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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