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
本文转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年第号)。
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年第号)
根据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于年9月23日向我局送达上述商品检验报告(No:36816,No:36800),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涉及我县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浙江高速商贸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仙居服务区南区商超分公司销售的西湖土烧桂花酒(白酒)、手工莲子酒(其他蒸馏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年8月22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浙江高速商贸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仙居服务区南区商超分公司销售的西湖土烧桂花酒(白酒)、手工莲子酒(其他蒸馏酒)进行监督抽检,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于年9月23日向我局送达上述商品检验报告(No:36816,No:36800),检验结果为不合格。食品名称:西湖土烧桂花酒(白酒)、手工莲子酒(其他蒸馏酒);购进日期:-3-1;抽样日期:-8-22,抽样单编号:NO:GC、NO:GC;检验结论:酒精度不符合Q/PSPS-产品明示值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该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年9月26日将编号:No:36816,No:36800《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程序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执法人员对浙江高速商贸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仙居服务区南区商超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于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与上述同批次的手工莲子酒(其他蒸馏酒)1瓶,西湖土烧桂花酒(白酒)同批次的2盒,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进行了扣押,该局于年10月8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要求其对于销售出去的商品进行召回,至发文,未有召回记录。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超市进行检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整改报告,并在之后购进产品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购进的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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